2014年11月14日星期五

四川8位副市州長因PM10同比不降反升被約談-大氣污染-空氣污染-PM10

四川8位副市州長因PM10同比不降反升被約談|大氣污染|空氣污染|PM10

四川8位副市州長因PM10同比不降反升被約談|大氣污染|空氣污染|PM10


  成都商報記者 祝楚華

  核心

  提示

  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完成責任目標任務,是國務院與省政府省長、省政府與各市(州)政府市(州)長簽訂的目標責任書要求,是必須完成的約束性目標和政績考核硬任務。

  昨日,四川省包括21個市(州)分管環保副市(州)長在內的60多名官員,聚集在省委黨校聚精會神“聽課”,講課的是環保部、環保廳官員和蘭州市副市長,以及川大和省社科院的學者,講課的主題是時下最熱話題之一的“霧霾”。

  省環保廳副廳長楊雪鴻在講課前透露,此次召集相關官員講課培訓之前,省大氣辦已經針對大多數市(州)今年1~8月PM10濃度同比2012年基數不降反升的情況,約談瞭8個市州的政府相關負責人。

  “霧霾防治”培訓班開班

  昨日在省委黨校舉行的培訓名為“四川省2014年黨政領導幹部大氣污染防治專題培訓班”,培訓為期一周,由省委組織部和環境保護廳共同舉辦。受訓人員除瞭四川21個市(州)分管環境保護的副市(州)長外,還有省發改委、省經信委、公安廳、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等省級部門有關負責人,以及21個市(州)環境保護局長、部分縣(市、區)分管環境保護的副縣(市、區)長。

  培訓班安排瞭7位授課老師,包括環保部污防司大氣處處長、環保部西南督查中心主任、中國環科院副院長、蘭州市副市長、四川省社科院副院長、四川大學教授等。其中蘭州市副市長嚴志堅將為四川環保官員講授蘭州市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的經驗做法。培訓以專傢授課、領導講座、座談研討、經驗交流等方式進行,每天上課要考勤,不得遲到、早退或缺課,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課,須向省委組織部請假。違反中央、省培訓紀律和學習有關規定的,將進行通報等處理。

  8位副市州長“治氣”不力被約談

  據四川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主任、省環保廳副廳長楊雪鴻在開班儀式上透露,今年以來,對照省政府下達各市(州)政府2014年度的環境空氣質量責任目標,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省大氣辦)、省環境保護廳組織專傢先後數次對各市(州)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監測數據進行瞭綜合分析。分析結果顯示,大多數市(州)PM10濃度同比2012年基數不降反升,四川大氣污染防治的形勢嚴峻。

  楊雪鴻透露,根據形勢,省大氣辦采取瞭五項主要推進措施:一是分別對13個市政府今年第一季度PM10濃度上升情況進行瞭通報;二是對各市(州)政府2014年上半年PM10濃度變化情況進行瞭通報;三是針對各市(州)今年1~8月PM10濃度上升情況,會同省直相關部門對排名後4位的政府相關負責人進行瞭專門約談,對排名後5~8位的政府相關負責人進行瞭逐一約談;四是召開瞭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半年工作推進會;五是從今年8月起,對《<四川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2014年度實施計劃>配套實施項目》實施進展情況開展瞭月調度。

  年終考核時或追責市州長

  楊雪鴻表示,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完成責任目標任務,是國務院與省政府省長、省政府與各市(州)政府市(州)長簽訂的目標責任書要求,是必須完成的約束性目標和政績考核硬任務。年終考核時完不成目標,要追究市(州)長責任,要向省長“背書”,要層層追責。

  楊雪鴻表示,省政府已要求對全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推進情況進行每月1次專項督查。同時,還將繼續開展約談工作。對PM10濃度上升的有關市(州)政府,由省大氣辦負責人受省政府委托繼續進行約談。對約談兩次以上的市(州)政府,省政府領導將對相關市(州)政府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同時對約談兩次以上的有關市(州)政府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推進情況進行新聞媒體曝光。

  新聞鏈接

  今年成都PM2.5

  計劃比去年降5%以上

  根據省政府與環保部受國務院委托簽署的目標責任書,到2017年,四川省PM10年均濃度要比2012年降低10%以上。省政府也在分解任務後與各市(州)政府簽訂瞭目標責任書。根據省內任務分解和年度實施計劃,今年四川省PM10年均濃度要比2012年降低2.3%以上,成都市PM2.5年均濃度要比2013年降低5%以上。

(原標題:PM10同比不降反升 8位副市州長被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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