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8日星期一

北京隨遷子女考高職10月報名 標準與去年一致-高職

北京隨遷子女考高職10月報名 標準與去年一致|高職

北京隨遷子女考高職10月報名 標準與去年一致|高職


  法制晚報訊(記者 趙穎彥)近日,《2015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京參加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實施辦法》出臺。記者獲悉,申請條件中對社會保險的內容細化到基本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2015年的申請條件與2014年將保持一致。

  根據辦法,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需符合5項條件,便可以申請在京參加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包括,進城務工人員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北京市暫住證或工作居住證、在京有合法穩定住所、在京有合法穩定職業已滿6年、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中的基本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已滿6年(即2009年9月至2014年8月,不含補繳)、隨遷子女具有本市學籍且已在京連續就讀高中階段教育3年學習年限。

  針對文件中明確提出的基本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條件的情況,北京教育考試院負責人表示,這是文件表述的進一步明確和細化,申請條件與2014年執行標準保持一致。

  今年符合申請條件的隨遷子女考生,仍需通過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填寫相關信息並提交申請,時間為10月11日8時至14日20時,需要提交在京居住證明、戶籍證明、身份證明、住所證明及職業證明。這些材料還需要在10月13日至17日,提交至隨遷子女報名單位進行初審。

  通過申請條件審核的考生應於11月17日8時至20日20時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填報個人信息並繳費,之後到報名單位進行現場資格確認。

(原標題:隨遷子女考高職 下月報名 2015年申請條件與2014年執行標準一致 申請時間為10月11日至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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