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8日星期四

不為愛犬打疫苗 犬主最高或被罰千元



不為愛犬打疫苗 犬主最高或被罰千元


















不為愛犬打疫苗 犬主最高或被罰千元




今後,本市犬類飼養者可能必須要帶愛犬接種狂犬病疫苗,否則最高將受到罰款1000元的處罰。這是新民網記者從3月1日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上獲得的信息。


新民網記者瞭解到,此次會議對市政府提出的《上海市動物防疫條例修正案(草案)》進行審議。記者註意到,在提交審議的《上海市動物防疫條例修正案(草案)》中,增加瞭關於對飼養犬隻實施狂犬病強制免疫的規定。


規定中明確,飼養犬隻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法履行狂犬病強制免疫義務並取得免疫證明。新民網記者特別註意到,規定中還明確瞭“免疫接種的成本費用由飼養者承擔”。


市農委主任孫雷表示,對狂犬病強制免疫收費,確有兩種不同意見,“一種認為狂犬病防控工作具有公益性,應當實行強制免費免疫”,而另一種則是“養犬純屬部分人的興趣愛好,飼養者理應承擔免疫費用。”


但他解釋,考慮到養犬不是社會公眾的普遍需求,如由財政為飼養者承擔免疫費用,在公平性方面有所欠缺,在養犬管理的導向上也可能產生一定誤解,“綜合平衡兩種不同意見,原則上規定由飼養者承擔費用,具體收費標準由市物價部門會同市獸醫主管部門核定。”


孫雷同時表示,今後或考慮通過補貼等方式減輕農村飼養者因此產生的經濟負擔。


而如果拒不按照規定給犬類接種疫苗,草案中也明確,可對犬類飼養者最高處1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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