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7日星期四

香港民主隻有在法治下才能推進

香港民主隻有在法治下才能推進

香港民主隻有在法治下才能推進


  香港的“占領中環”行動對市民日常生活和政府運作造成嚴重影響。對此,香港各界表達瞭不同的看法,總體來看,市民理性的聲音占主導。他們要求馬上停止在馬路上的集結活動,希望政府和警方采取一切必要行動,盡快恢復社會秩序,讓政府和七百萬市民的工作和生活恢復正常。

  從“占領中環”主體人群看,參與者主要是香港高校的學生,而策劃者主要是香港高校的兩名教師和宗教界的一名牧師。對“占中”持支持立場的是香港的泛民主派議員和部分群眾。其提出的政治訴求有兩項:一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撤回8月31日決定;二是特區政府重新啟動政改咨詢,行政長官梁振英必須重新交出反映香港人真實意願的政改報告。否則,“占中”行動將會升級(“占中”策劃者之一戴耀庭語)。從目前的情況看,出於正常生活需要而要求恢復秩序的呼聲甚為強烈。

  香港是一個商業社會,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香港是一個資本高度集中的社會,香港是一個自由社會,香港是一個多元社會....。.這些都是人們從不同角度觀察香港社會做出的不同社會特征的描述,但筆者堅信,廣大香港市民絕對不希望外界對香港做出這樣一種社會特征的描述,即香港是一個過度政治化的社會。

  香港是中國中央政府轄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特別行政區,其政治發展問題難道中央政府就不應該主導嗎?果然如此,香港還是中國的一部分嗎?

  在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中以提名委員會方式產生候選人是不是基本法第45條作出的明確規定?如果事實如此,中央堅持這一提名方式難道違反瞭基本法的規定?

  民主政治並不是十全十美的東西,隻有理性和法治精神浸透於絕大部分社會成員的心靈,才會產生出民主政治所具有的優勢,否則就有可能出現民主暴政或民眾的無節制性。

  香港的“占中”就是一種典型的“民眾的無節制性”行為,而這種行為由於妨礙瞭香港廣大社會成員的生活而被定性為違法舉動。“占中”策劃者叫囂,要撤銷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他們應當想想,這能做得到嗎?他們宣稱《決定》沒有體現香港人真實意願,可他們能夠代表香港合資格投票的500萬港人?

  “占中”發生後,廣大港人在面對社會混亂發出的強大抱怨足以說明他們並不願意看到香港社會過度政治化,而香港民主政治得以順利發展隻能在法治的條件下才能實現。(作者:張定淮,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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