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日星期一

湖南華容多名嫌犯被掛牌站囚車遊街引爭議-囚犯遊街

湖南華容多名嫌犯被掛牌站囚車遊街引爭議|囚犯遊街

湖南華容多名嫌犯被掛牌站囚車遊街引爭議|囚犯遊街


視頻加載中,請稍候...   play 華容召開公捕公判大會 向前 向後 湖南華容公捕公判大會現場。

  近日,湖南嶽陽市華容縣召開公捕公判大會,會上數名犯罪嫌疑人分別被公開拘留或公開逮捕,數以千計的群眾觀看瞭這一活動。

  消息在網上傳播後一石激起千重浪,迅速引發熱議。有網民認為,此舉有利於震懾犯罪行為,引導群眾遵紀守法;但更多網民則表示,公捕公判侵犯瞭犯罪嫌疑人的權利,是典型的“人治”思維。

  公開宣判犯罪嫌疑人囚車“遊行”千人圍觀

  據瞭解,近日湖南嶽陽市華容縣召開公捕公判大會,公開拘捕公開宣判犯罪嫌疑人,並讓他們掛著牌子站在“囚車”上遊街示眾。

  據湖南華容縣政法委介紹,10月17日,華容縣公安機關對涉嫌盜竊的犯罪嫌疑人萬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宣讀瞭公開刑事拘留的決定。縣檢察院檢察長楊暉宣讀瞭對涉嫌搶劫罪犯罪嫌疑人毛某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的決定,引來現場近千名群眾圍觀。

  湖南華容縣政法委相關負責人稱:“今年上半年湖南華容縣信訪維穩工作排嶽陽市第一名,保持‘全省平安縣’榮譽稱號。此次召開公捕公判大會是為震懾犯罪行為,遏制潛在的違法犯罪行為,弘揚社會正氣,進行普法宣傳和教育引導群眾遵紀守法,為群眾提供安全穩定社會外部環境。”

  記者調查瞭解到,類似的活動在華容並非首次。湖南部分縣城也曾多次召開公捕公判大會,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公開宣判,並組織當地幹部、群眾、師生觀看。也確實對當地犯罪行為起到震懾作用,類似偷盜、搶劫等違法行為有所下降。

  網民認為人權應被尊重公捕公判有違法治精神

  有網友認為,對犯罪分子和犯罪嫌疑人進行公捕公判可以起到威懾作用,有利於減少犯罪行為,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人身與財產安全。而也有網民指出,即使是罪犯和犯罪嫌疑人,他們的人權也應被尊重。

  有網民質疑稱,在當地公檢法幹部應該知道這種“公捕公判”的做法有違法治精神,可是為什麼還要年年繼續?“公捕公判”、“遊街示眾”是否基於“領導意志”?

  網民“Irobot”說,在法治昌明的今天,竟然還有一些地方執政者缺乏基本的法治思維,致使“知法者不敬法”、“執法者不守法”的現象頻頻出現於公眾視野。

  法律人士稱領導要講法震懾犯罪行為不能違法

  記者查閱資料發現,我國1988年最高法、最高檢和公安部曾聯合下發瞭《關於堅決制止將已決犯、未決犯遊街示眾的通知》,明確指出:將已決犯、未決犯遊街示眾,這種做法是違法的,在國內外造成很壞的影響,必須堅決制止。

  相關法律人士認為,華容縣此次舉行的“公捕公判”大會,明顯違反瞭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相關規定,也是對聯合國《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的通行規則的無視。

  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尹富強律師認為,在法律性質上,刑拘和逮捕通常是偵查部門為保障訴訟順利進行所采取的強制措施。刑訴法明確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被刑拘或被逮捕的嫌疑人,事後被判無罪的例子也發生過。

  尹富強說,這些參加公捕公判大會的嫌犯就算之後被判有罪,仍合法享有人格權。而未經判決僅是犯罪嫌疑人及被告,辦案機關對其進行公捕公判有侵犯犯罪嫌疑人名譽權、隱私權等權利之嫌。

  法律人士認為,“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公報提出的目標。依法治國首先是領導幹部要講法,樹立法治思維。就這起事件而言,華容有關部門所謂的“初衷”看似有理,卻是與法治精神背道而馳。

  據新華社電

(原標題:湖南華容公捕公判“囚車”穿城引爭議)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