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6日星期二

拆遷村民訴區政府副區長坐上被告席

拆遷村民訴區政府副區長坐上被告席

拆遷村民訴區政府副區長坐上被告席


  京華時報訊(記者孫思婭)因居住的房屋被突然拆遷,村民李先生為弄清拆遷原委,向豐臺區政府申請公開相關文件。申請遭拒後,李先生提起行政訴訟,一審敗訴後又提出上訴。昨天下午,此案二審在市高院開庭,豐臺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劉宇作為被上訴人出庭應訴,並在庭後表示會瞭解相關情況,督促解決問題。

  村民要求信息公開

  李先生居住的北洛平村是豐臺區王佐鎮魏各莊中心村的下轄村,從2011年開始,由王佐鎮魏各莊村村民委員會進行所謂的青龍湖B地塊一級開發項目,該項目將李先生居住的房屋納入瞭拆遷范圍內。

  2013年11月25日,李先生向豐臺區政府申請公開“關於批準收回村集體土地使用權的批準文件”。2014年1月6日,豐臺區政府向李先生作出瞭《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書》,李先生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一審法院認為,李先生向政府申請信息公開,豐臺區政府履行瞭受理、登記、告知、送達等行政程序,符合法律規定。李先生的訴訟請求不能成立,依法應予駁回。

  李先生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市高院。李先生表示,該項目並未取得拆遷許可證,自己的房屋為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根據相關規定,拆除農村宅基地上房屋的,應取得拆遷許可證,而北洛平村的拆遷沒有許可證,應為違法拆遷行為。李先生認為,豐臺區政府給予的信息公開答復,稱其沒有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卻認可瞭沒有批準收回土地使用權且無證拆遷的行為屬於村民自治行為,即屬於合法行為,明顯違法。但一審法院對此視而不見,進行程序的審查認定,是明顯錯誤的。因此此次訴訟要求二審法院撤銷一審判決書,依法改判或發回重審。

  區政府稱符合程序

  對於李先生的上訴,劉宇答辯稱,豐臺區政府對於這起行政上訴案的答辯意見是區政府作出的,信息答復符合程序。其表示,政府在信息公開答復中履行瞭受理、登記、告知、送達程序,符合法律規定。

  此外,根據豐臺區政府一方出具的情況說明,2013年11月25日,豐臺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收到瞭李先生的信息公開申請,要求公開“關於批準收回北洛平村集體土地使用權的批準文件”。同日,豐臺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分別向北京市國土資源局豐臺分局和王佐鎮人民政府致函瞭解情況。兩機關分別復函稱,該村開展的騰退工作屬於村民自治范疇,所以村委會未對該村集體土地使用方案調整進行批準或備案,亦未向豐臺區人民政府備案。在合理期限內作出延期答復告知書後,2014年1月6日,區政府作出《不存在告知書》將事情答復給瞭李先生。

  豐臺區政府表示,魏各莊中心村村民代表大會通過瞭《北京市豐臺區王佐鎮魏各莊村宅基地騰退補償安置辦法》和《魏各莊中心村宅基地騰退實施方案》的決議,魏各莊村委會以村民自治的形式在魏各莊中心村范圍內開展騰退工作,行為屬於村民自治行為。

  該案未當庭宣判。

  副區長稱會依法監督

  庭後,劉宇主動找李先生的代理人律師握手,並稱通過庭審瞭解到李先生遇到的問題,會向當事鎮政府、村委會瞭解情況,督促依法合理解決問題。

  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劉宇談到,作為常務副區長坐在被上訴席,他不覺得存在所謂面子問題,因為在民告官案件中,雙方是平等的。劉宇認為,副區長走到法庭前,有利於事情解決,而就本案而言,政府應該為李先生服務,爭取李先生合法權益的最大化。

  對於村委會在拆遷問題上是否存在問題,劉宇表示,政府會依法監督。“我相信村委會拆遷騰退的目的是大傢生活更好,但確實做法有瑕疵。”

(原標題:拆遷村民訴區政府副區長坐上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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