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0日星期五

廣州鵝掌坦爆炸案開庭 外籍貨主被列為第一被告-鵝掌坦爆炸案

廣州鵝掌坦爆炸案開庭 外籍貨主被列為第一被告|鵝掌坦爆炸案

廣州鵝掌坦爆炸案開庭 外籍貨主被列為第一被告|鵝掌坦爆炸案


貨主艾德朋友奧德在庭審時為自己辯護。通訊員 羅偉雄 攝

  “廣州鵝掌坦爆炸致8死36傷”追蹤

  鵝掌坦爆炸案發前 曾順利出口偽裝易爆品

  9人昨受審,檢方認為外籍貨主將玩具槍火藥偽裝成鞋子性質極其惡劣,被列為第一被告人

  原本用來存放鞋子和衣服等普通貨物的倉庫突然接到瞭一批神秘貨物,做倉庫租賃生意多年的范祖敏發現不對勁,給貨主打瞭個電話,但對方一句“不會有事,我不會害你的”,讓他麻痹瞭起來,他沒再追究。沒想到,他的麻痹大意把妻子和多名親戚的生命搭瞭進去。2013年9月10日中午12時許,廣州白雲區鵝掌坦一傢倉庫發生爆炸,燃起熊熊大火——批被偽裝成“鞋子和石棉瓦”的出口貨物在裝車運輸時發生爆炸,事後證明貨物中更多的是煙花和玩具槍擊發帽等易燃易爆品。爆炸造成包括5名裝卸工在內的共8人身亡,36人受傷。

  案發過去將近一年瞭,包括貨主、經營倉庫租賃生意的老板、倉庫管理員,倉庫的所有者、負責出口報關的業務員等9名事故責任人,昨日坐在瞭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他們分別被指控犯有非法存儲、運輸爆炸物罪、重大責任事故罪及幫助毀滅證據罪。

  約旦籍商販艾德通過倉庫租賃經營者范祖敏存儲貨物,通過固為公司業務員聯系報關、運輸出境事宜,實際出口的是煙花和玩具槍擊發帽等易燃易爆物品,卻在倉儲、運輸過程中將貨物偽裝成“鞋子和石棉瓦”。檢方由此將艾德列為第一被告人進行指控,認為其性質極其惡劣。

  昨日9名事故責任人逐一過堂,多數被告人表示認罪,但艾德等人對部分事實和細節表示存在異議,並當庭進行瞭辯解。目前案件尚在進一步審理中。

  [事故經過]易爆品偽裝成鞋子石棉瓦 曾有倉管員拒絕存放

  今年37歲的艾德(簡寫)是約旦人,去年鵝掌坦爆炸發生前在中國已經有著10多年的出口外貿經歷。艾德主要從廣州批發鞋子和服裝出口到約旦等中東國傢,生意做得不錯,並在越秀區人民北路環球廣場12樓設立瞭一間辦公室,籌建一傢正規公司也在他的計劃之中。

  多年來廣州寬松的對外貿易政策,吸引瞭大批中東、非洲的商販。在廣州市的白雲區三元裡、越秀區小北路和淘金一帶,外籍商販雲集。小北路一帶更是因為外籍人種繁多被坊間戲稱為“小聯合國”。廣東地區制造生產的衣服、鞋襪、皮具、電子產品,經由這些外籍商販,出口至中東、非洲等多國。

  艾德說,2013年8月,約旦的一名客戶告訴他,將有一批貨物抵達廣州,請他幫忙報關出口。貨物是約旦的客戶聯系好的買傢,他並不清楚貨物的數量和價格,“客戶要求我進口什麼我就進口什麼”。

  2013年8月23日,艾德得知該批貨物已從中國的其他城市運到瞭廣州,遂通知在廣州的夥伴接待處理。負責處理接貨事宜的是艾德的女翻譯呂萌。呂萌按照艾德的指示,找到瞭專門負責貨物報關出口業務的廣州市固為貨運有限公司業務員黃銳彬。該批貨物其後被運往“固為”公司的倉庫,但該公司倉管員在入庫檢查時發現並非貨主報稱的“鞋子和石棉瓦”,而是懷疑其為大量煙花等易燃易爆品,遂拒絕倉儲存放。

  艾德於是又讓女翻譯呂萌去找在白雲區鵝掌坦附近從事倉庫租賃生意的河南籍男子范祖敏。他與范祖敏之間已建立瞭兩三年的生意合作友誼。范祖敏沒有拒絕,他提供瞭從增埗經濟合作社承包下來的增寶倉庫907倉、1204倉,讓艾德將貨物分別存放。艾德向范祖敏支付瞭2700多元的倉儲費。

  2013年8月29日,在“固為”公司業務員黃銳彬的幫助下,艾德順利辦下瞭出口報關手續,以“鞋子和石棉瓦”的名義將第一批貨經由深圳蛇口港運送出口。據事後調查,這批被偽裝的貨物中,包含瞭1500箱煙花和200箱玩具槍擊發帽,均是易燃易爆物品。

  搬運剩餘貨品時爆炸8人當場死亡

  第一批違禁物品順利通關後,2013年9月9日,艾德再次聯系黃銳彬,準備將剩下的800箱玩具槍擊發帽報關、運輸出境。9月10日,艾德指使呂萌,帶著報關公司聯系好的貨車司機趙建平到增寶倉庫907倉裝貨。

  當天中午12時許,范祖敏讓薛運生、范祖坤等5名裝卸工人將貨物搬至貨櫃車上,其間貨櫃車內的貨物率先發生爆炸,並迅速波及瞭907倉內堆放的其它貨物,瞬間倉庫內外數聲巨響,火光沖天。

  據事後媒體拍攝的照片顯示,涉事貨櫃車在爆炸中面目全非徹底報廢,爆炸產生的沖擊波對周圍三十多傢商鋪造成不同程度損壞,大多玻璃強碎裂、鋁合金門窗變形。爆炸點附近的一間幼兒園不少小孩受傷被迫停課。爆炸現場一片狼藉,目擊者發現人體殘肢散落。

  辦案機關事後鑒定稱,該次爆炸的當量(單位)約等同為130公斤T N T炸藥形成的威力。事故導致搬運工薛運生、范祖坤、黃金銀、范五松、張井蘭、彭嶽忠以及在場人員趙建平(司機)、呂萌(女翻譯)當場死亡及多名群眾受傷。經法醫鑒定,8名死者中多人系爆炸導致嚴重顱腦損傷死亡,或者系身體碎裂死亡,艾德的女翻譯呂萌系被燒死。

  辦案機關在爆炸現場提取到未爆玩具槍用“8發塑料圓盤擊發帽”一板,從擊發帽裡火藥中檢出氯酸鉀和磷成分。而在化學領域,氯酸鉀和磷(無論何種形態)混合稍微摩擦,就有猛烈爆炸的危險。

  妻子被炸死 倉庫經營者率工人抓住貨主

  增寶倉庫經營者范祖敏,爆炸發生時離現場約有30米,正在另一間倉庫和人聊生意。爆炸發生後,他稱自己的妻子和幾名裝卸工親戚均在事故中喪生。范祖敏稱自己撥打電話報瞭火警和110,憤怒的他帶著七八名工人將約旦籍貨主艾德抓住,並送到增寶倉庫管理處。其後,警方趕到現場,艾德和范祖敏均被控制。

  據檢方昨日指控稱,外籍貨主艾德在獲悉存放在倉庫的貨物發生爆炸釀禍後,一度通過手機聯系朋友奧德,指使其迅速趕到自己位於人民路環球大廈的辦公室,將存放在辦公室的部分煙花樣品、手提電腦、文件資料轉移。奧德後將部分煙花樣品和文件遺棄至街頭。檢方稱艾德涉嫌指使奧德迅速將賬戶內的19.7萬多元轉走。

  奧德被指控涉嫌犯下幫助毀滅證據罪,貨主艾德、倉庫經營者范祖敏、報關公司業務員黃銳彬、增寶倉庫管理員、荔灣區增埗經濟社社長蔡富國等人分別被指控涉嫌構成非法存儲、運輸爆炸物罪,重大責任事故罪等。

  [庭審細節]有多次機會可阻止慘劇發生

  通過庭審細節的披露,這場造成8人死亡、36人受傷的慘劇,至少有3次已發現事故端倪,在把關檢查的節點本可阻止爆炸悲劇的發生,但由於存儲、運輸方的多次麻痹大意,最終失去瞭避免災難發生的機會。倉庫管理處失職,也讓增埗經濟社的社長蔡富國坐上瞭被告席。

  固為公司倉庫倉管員

  發現違禁品拒絕倉存但未能上報

  檢察官當庭披露,艾德的貨到廣州後,原本是要存放到固為公司的倉庫,但由於該公司倉管員在開箱檢驗時發現系煙花等違禁品,拒絕瞭在該公司倉庫倉存的要求。但倉管員的這一發現卻未能上報和引起重視。艾德遂將貨物存放到瞭私人承包經營倉存業務的范祖敏手中。

  倉庫承包經營者范祖敏

  對方稱不會有事便沒再追究

  其實范祖敏的倉庫在接納瞭艾德的貨物之後,倉庫人員也向他反映過貨不對勁。范祖敏還親自查驗過,發現是牛皮紙包裹的煙花,但未找到引信。范祖敏不放心,致電艾德的女秘書呂萌。“她說不會有事的,不會害我。”范祖敏稱,他聽對方這麼說,也就沒再追究瞭。卻沒想到在第二次運貨出倉時發生爆炸,他的妻子和多名裝卸工親戚均在爆炸中喪生。范祖敏在庭上講到此處痛哭失聲,稱並不知道這些東西會爆炸,“如果知道會爆炸,我能把自己老婆和親戚都搭進去麼?”

  報關公司業務員、負責人

  未經核對就以“鞋子”報關

  負責幫艾德報關、運輸出口的“固為”公司業務員、公司負責人之所以被起訴,是因為該公司在處理業務過程中,對艾德報稱的貨物未經核對,就以“鞋子和石棉瓦”的貨物名報關。

  增寶倉庫管理處

  從不檢貨 保安隻會睡大覺玩三公

  范祖敏在庭上稱,增寶倉庫庫區管理方也從來未對進入庫區的貨物進行檢查,保安人員平時除瞭管理車輛秩序外,“就隻會睡大覺和玩三公”。倉庫管理處的失職,也讓增埗經濟社的社長、第一責任人蔡富國坐上瞭被告席。

  被告人:貨主艾德、其朋友奧德、倉庫經營者范祖敏、報關公司業務員黃銳彬、增寶倉庫的管理員、荔灣區增埗經濟社社長蔡富國等9人。

  被控罪名:分別被控涉嫌構成非法存儲、運輸爆炸物罪,幫助毀滅證據罪,重大責任事故罪等。

  采寫:南都記者 吳筍林

  通訊員 陳曉紅 呂明鍵

(編輯:SN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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